进入冬季,大风天气频发,气温骤降,用火用电用气普遍增多,火灾风险大幅度的增加。我们在生产生活中要自觉加强防护,消除火灾隐患,一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1.易燃可燃物品多。工矿企业各种物资集中堆放现象很常见,如纺织化纤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会混存在一个仓库内,堆放的物资数量多,密度大,可燃物品种多,越容易引发火灾。

  2.缺乏消防管理。很多工矿企业用电线路乱拉乱扯,消防设施不够健全,场所处于半封闭状态,若发生火灾难以逃生。

  1.组织全体员工做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消防安全自救逃生和扑救初起火灾常识。

  2.工矿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3.工矿企业厂区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洗整理。生产加工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存放。

  4.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地疏散指示标志。

  5.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并要经常检查器材的性能完好程度,消火栓要保持完好状态,而且要确保水源和水压。要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1.主副风井要害场所(包括井口、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炸药库、材料库、木材加工厂、生产加工车间)要杜绝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火炉、电炉取暖。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沙箱、消防桶,消防工具配备齐全。

  3.加强对消防法宣传工作,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法,对职工和要害场所工作人员进行实际操作灭火器材培训,开展灭火应急演练。

  4.加强对机电设备各供线路的检查,尤其加强井下供电系统的检查,各项检漏设备必须投入使用,并且保证运行可靠。

  5.职工宿舍、值班室等取暖设施做到人离断电。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炉和大功率灯泡取暖。

  6.氧气瓶、乙炔瓶、汽油、柴油、油脂、木材等易燃物品应按贯标要求分类、分库存放,远离火源,标识清楚。

  1.旅游景区内建筑多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建筑物耐火极限低,导致旅游景区内建筑火灾具有燃烧猛烈、火势发展迅速的特点,而且过火后建筑物易坍塌、火势蔓延迅速。

  2.旅游景区建筑物密集,多为建筑群,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火烧连营”。特别是旅游景区内有的建筑设置了大量飘带、饰布等易燃织物,油灯、蜡烛等明火使用广泛,一旦用火不慎极易发生火灾。

  3.旅游景区普遍远离市区,交通不便,而且旅游景区建筑台阶众多,门窄槛高,供水困难,着火后扑救困难,加之游客密集,难以迅速组织疏散。

  4.旅游景区树木众多,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很快。另外,旅游景区用火、雷击起火以及人为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都极易引发火灾。

  1.游客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要从自身做起,要做到不乱扔烟头,防止不良习惯引发火灾。

  2.旅游景区管理单位要加强防火巡逻,特别是山林景区,严禁火种进山,严格禁止野外火源。

  3.旅游景区内要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在火灾初起阶段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4.喜欢在旅游景区探险的游客,要提前了解景区天气情况,规划好旅游路线,做到结伴出行,迷路或遇到危险时,不要盲目乱闯,要及时求助。

  1.古建筑内严禁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小孩玩火,并应当设有明显的禁止标志。

  2.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文物建筑内宜使用低压弱电供电和冷光源照明,一般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避免造成线路跳闸,甚至引发火灾事故。

  1.维护生态安全,增强消防意识。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灾害之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仅会使多年造林护林的成果毁于一旦,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失。请大家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

  2.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违规用火行为已成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在尊重习俗的同时,呼唤文明新风尚,倡导用献花等保护生态、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自觉摒弃烧纸钱、燃香烛等陋习。

  3.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不在山林上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等农事活动。

  厨房是家庭用火最多的地方,清理厨房的重点是让油、纸、布等可燃物远离炉灶等火源。同时要定期对抽油烟机、燃气灶具进行油渍清理。

  要及时清理阳台上的杂物,特别是纸箱、纸皮、塑料等易燃物。长时间外出,要关闭门窗,以免火星飞入家中引起火灾。

  切勿在走道、楼梯拐角、地下室等处堆放杂物;电动车不应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充电,充电时不得时间过长,且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应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不在电缆井和电梯井内堆放杂物。

  用气后及时将气源关闭,不擅自改变燃气管路,定期检查燃气软管是否存在老化、脱落、漏气等家庭火灾隐患。

  各种各样的家用电器给居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隐患,居民一定要注意使用时间和使用方法,不用时立刻拔掉电源。

  离开家时请关闭窗户,近年来因为燃放烟花爆竹通过窗户窜进室内引发火灾的案例屡见不鲜。

  有些家庭让空调等家用电器日夜“工作”,空调功率较大,长时间使用后应关闭一段时间,以防配件高温或电路老化,引发火灾。

  家用电器出现故障,一定要及时维修,千万不要让电器带“病”工作;选择正规合格的插座对避免火灾同样重要。

  一些居民吸烟不注意消防安全,如大风天在室外吸烟、乱扔烟头,在一些禁火地点吸烟或躺在床上吸烟,都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一些家长往往对孩子防火教育不够重视、缺少告诫,加之儿童的好奇心,使一些小孩在可燃物较多的地方玩火,很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有的居民图方便,经常将自行车、电瓶车或其他杂物放在楼梯出口或楼道内。若发生火灾,消防通道阻塞,影响人员疏散,会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为了保证空调效果,有些家庭会将阳台和窗户密封,这直接造成了室内空气无法与室外空气流通。一旦出现燃气泄漏,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离开家及晚上入睡前,要确认气体阀门置于关闭位置;如若发生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切勿惊慌失措,不能动用明火。

  1.长假期间要外出探亲、旅游,在离家前务必关好室内燃气表前的阀门,不要紧闭窗户,保持室内空气流动。返回家中后,要先检查确认家中燃气具无漏气现象,再开灯、关灯或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5.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燃气具的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燃气表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

  7.若发现燃气漏气,应及时关闭入户总阀、开窗通风,撤离户内所有人员到安全地带再拨打报警电话。

  当你处在陌生的环境时,为了自身安全,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

  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应保证畅通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以便紧急时能安全迅速地通过。

  火灾发生后,如果发现火势并不大,且尚未对人身造成很大威胁时,应当利用周围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奋力将小火控制、扑灭;绝对不能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酿成大灾。

  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让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绝对不能相互拥挤、乱冲乱窜。

  身处险境,应尽快撤离,不要因为顾及贵重物品,而浪费了最佳逃生时间。已经逃离险境的人员,切莫重返险地。

  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要防止烟雾中毒、防止窒息。为避免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湿毛巾、口罩捂住口鼻,匍匐撤离的办法。

  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入的好方法。穿过烟火封锁区,应佩戴逃生呼吸器、头盔、阻燃隔热服等护具,假如没有这些防护用品,那么可向头部、身上浇凉水,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体裹好,再冲出去。

  发生火灾时,要依据情况选择进入相对较为安全的楼梯通道。除可通过楼梯外,还可通过建筑物的阳台、窗台、天台、屋顶等转移到周围的安全地点,在楼层不高的情况下可沿着落水管、避雷线等建筑结构中凸出物滑下楼脱险。

  假如楼层内设有高空缓降器或安全绳,人能通过这些设施安全地离开危险的楼层。

  如果没有这些专门设施,而安全通道又被堵,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的情况下,你可以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缓滑到下面楼层或地面安全逃生。(注意,此方法仅适用于低楼层)

  假如用手摸房门或门把手已感到烫手,此时一旦贸然开门,火焰与浓烟势必迎面扑来。

  逃生通道被切断且短时间之内无人救援,可采取固守待援的方法。首先应关紧门窗,用毛巾、床单、被罩等浸湿后封堵门缝,防止烟火渗入,固守在房内,直到救援人员到达。

  在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鲜艳衣物,或外抛轻型晃眼的东西;在晚上,可以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闪动或者敲击东西,及时发出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

  如果身上着火,千万不可惊慌乱跑,应赶紧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就更有效了。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2 ICP备案:陇ICP备17001500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甘)字第079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编号:甘B2__20120010

  主办:甘肃中甘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团:甘肃和谐律师事务所()甘肃天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