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饭馆楼梯的大理石踏步未设置防滑条等防滑办法,致使顾客胡女士就餐时跌倒骨折。昨日,闵行法院判定饭馆经营者补偿医疗费等8000余元。

  上一年12月13日晚上,胡女士与街坊到邻近一家饭馆就餐。餐后,他们顺楼梯下楼。因为饭馆的楼梯踏步铺设的是大理石,大理石上又没有设置防滑条等防滑办法,致使胡女士不小心跌倒并受伤。经拍片确诊为右脚内、外骨折。两边洽谈未果后闹上法院,胡女士索赔2.28万元。

  法院以为,饭馆虽然在楼梯口张贴了警示标志,但对楼梯未采纳防滑办法,形成潜在的风险一直存在,故应对胡女士的受伤承当必定的民事职责。鉴于胡女士酒后下楼梯未慎重留意本身安全也是形成危害的原因之一,故判定饭馆承当70%补偿职责。